本報濟南6月28日訊28日,省招考院公布2009年高考錄取工作詳細流程,經過院校登錄、復核調整計劃、下載審閱電子檔案、預錄取、退檔、提交錄取結果、發(fā)放錄取名單等7項程序后,發(fā)放錄取通知書。 院校登錄 院校根據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提供的用戶名和口令,按照《錄取指南》中所要求的方法登錄安全服務器和數據庫服務器。 復核調整計劃 錄取正式開始前,院??稍谝?guī)定時間登錄下載計劃信息,并進行復核。如需調整計劃,須向省招考院提出申請。 下載、審閱電子檔案 院校應在規(guī)定時間,按省招考院提供的聯(lián)絡方法及時登錄、下載并妥善保存考生電子檔案。對2007年以后畢業(yè)的應往屆高中畢業(yè)生,省招考院除向院校提供一般電子檔案內容外,還提供綜合評價信息內容。院校應仔細審閱考生電子檔案和綜合評價信息內容。 預錄取 院校在確定預錄取考生名單時,對于投檔范圍內的考生,要將高中畢業(yè)生的綜合評價信息內容作為重要參考依據,根據考試成績、電子檔案和綜合評價信息等內容進行綜合考察、擇優(yōu)錄取。 退檔 院校審閱考生檔案后,確定退檔考生名單,注明退檔原因并及時通過錄取系統(tǒng)辦理退檔。省招考院錄檢員審核退檔情況,如有疑問,將與院校取得聯(lián)系提出復議要求。退檔完成后,招生院校須打印不予錄取考生名單及原因,加蓋公章后,以傳真方式發(fā)給錄檢員。 提交錄取結果 院校預錄取數與招生計劃數相符后,需在規(guī)定時間通過錄取系統(tǒng)上載數據,錄檢員審核通過后即可完成錄取工作。 發(fā)放錄取名單 院校錄取工作結束后,省招考院打印錄取名單,對民辦高校錄取的考生還須打印《錄取考生信息確認表》,加蓋省招生委員會普通高校錄取專用章后,于本批次錄取結束后三天之內寄給招生院校。 省招考院表示,以上程序進行完畢后,就開始發(fā)放錄取通知書,由招生院校根據經省招考院核準備案的錄取考生名單填寫考生錄取通知書,加蓋本校公章后,連同有關入學報到須知、資助政策辦法等相關材料(民辦高等學校還須附加《 錄取考生信息確認表》)一并直接寄送被錄取考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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